问题 | 夫妻诉讼离婚期间房贷车贷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诉讼离婚期间房贷车贷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至于具体怎么分还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有过错,收入状况等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 一、夫妻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如何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1、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内一方死亡债务怎么办 婚内一方死亡的,债务是这样处理的:1、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用双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对方死亡的,应当用遗产进行偿还;2、债务是属于死亡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死亡方用个人遗产进行偿还,另一方无偿还义务,不负清偿责任。 三、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偿还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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