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琴岛医保怎么报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门诊慢特病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即医保目录内甲类及乙类费用,超限额以上费用除外),经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扶贫特惠、再救助等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在扣除年度累计1.8万元起付线后(责任一和责任二共用1.8万元起付线)按70%比例(门诊慢特病既往症按40%)进行给付,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0万元(责任一和责任二共用150万元保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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