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外的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
释义 | 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一、一般离婚打官司起诉费需要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收费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一)起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材料应当包括: 1、当事人及代理人。第三人为原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 2、申请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3、申请撤销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内容。 4、证明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错误的事由及证据。 5、提请在法定六个月期间的证据。此外第三人应当提交申请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复印件。 (二)审查 1、审查形式。应采取严格的形式审查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如有证据可初步判断判决损害第三人之利益,即可认为具备诉的利益。 2、审查方式。参照关于再审审查的规定,可以分别或者综合采用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书面审查提起材料; 二是调阅原审案卷; 三是询问当事人;四是组织听证。 3、审查期限。第三人撤销之诉不同普通民事案件,当事人主张在于撤销已经生效的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关系到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社会关系的稳定性以及法院的审判权威,人民法院审查其申请时,要进行相应的实体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查取证。 4、审查业务部门。考虑到当前司法实践中,受理当事人申请再审审查的部门在立案庭,故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查亦应由立案庭负责。 (三)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规定的撤销之诉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对该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对于案由问题,应当确定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具体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案由规定为准。 (四)审理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是因原审裁判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而申请撤销原审裁判的诉,应以采取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审裁判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就按一审程序审理,原审裁判是二审法院作出的就按二审程序审理。关于合议庭成员的组成,应以另行组成合议庭为宜,原审审判人员虽然对案情较为熟悉,但存在先入为主的可能,且该诉是为撤销其先前承办案件所作的裁判,心理上可能有所抵触。关于审理之后的结果,诉请成立的,改变或者撤销全部或者部分原判决、裁定、调解的内容,诉请不成立的,依法驳回。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