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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是什么
释义
    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是什么
    风险包含以下:(一)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二)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三)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四)不按时出庭的风险。《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期限而行使申诉权利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模板是什么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申请人:唐某某,男,汉族,生于1962年11月14日,现住于成都市区组,联系方式:被申请人:成都市牟某某环保垃圾压缩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街号法定代表人:某某总经理请求事项1、请求贵委裁决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2个月解除劳动关系济补偿金9000元;2、请求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从2014年11月到2015年6月每月所克扣的工资20420元。3、请求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从2013年12月至2015年6月每月4天休息日加班工资15723.64元,4、请求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余额31500元。事实与理由2013年11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公司从事电气管理工作,至今已经一年多,工作期间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期间被申请人从2014年11月起,每月克扣工资1000元,从上班之日时起,一直都没有向申请人发放加班费,同时到2014年11月,我要求被申请人续签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等法律强制性规定并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申请人特依据《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望贵委依法裁决。此致成都市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20XX年XX月XX日注:金额、时间按自己实际情况填写。
    劳动仲裁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2.经审查后仲裁委员会决定不立案的,会在做出决定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述人。3.申述人可以在15天内向人民法院继续起诉。4.决定立案的会在做出决定5日内通知申述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述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5.在开庭五日之前,会通知当事人。6.开庭后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顺利结案,结案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如果调解不顺利,则由做出的仲裁裁决决定,若不服一裁裁决,最终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6、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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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