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 对于需要抢救的急诊、危重患者,在患者本人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与亲属无法取得联系,或其亲属短时间内不能来院履行有关手续,且病情又不允许等待时,应由经治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经科室主任认可,报医政处或主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后实施。 在患者不能行使民事行为能力时,如果出现患者亲属不同意医院拟对患者实施的抢救性治疗措施,如急诊手术、气管插管、使用呼吸机、血液透析、输血、用药等,经治医师向患者亲属明确告知不接受抢救性治疗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并详细记录,由经治医师和患者亲属签字,存入病历档案。 实际上可以看到现实当中除非是迫不得已不然医院都必须履行告知义务,,而如果患者拒绝接受这样的医疗行为的话医院只能进行劝诫和调解并不能强制执行。而如果遭遇了隐瞒或者强制医疗的情况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哪些 (一)即使不告知,患者也能知悉的传统医疗、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 (二)病员体质特殊,无法预测病情变化或不能控制的意外情形所导致的各种危害后果,如维生素C过敏; (三)医疗行为的危险性极其轻微,发生的可能性极小,没有告知的 (四)病员本身非常清楚自己的症状而不必说明告知; (五)病员自愿放弃医师的说明告知义务; (六)情况紧急,为抢救病员而无法先行告知; (七)根据医学目的,作出说明告知对病员不利。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 1、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下或不宜向其告知的,可向其近亲属告知; 2、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意见的; 3、患者能知悉的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等。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什么呢?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如下: 1、即使不告知,患者也能知悉的传统医疗、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 2、病员体质特殊,无法预测病情变化或不能控制的意外情形所导致的各种危害后果; 3、医疗行为的危险性极其轻微,发生的可能性极小,没有告知的必要; 4、病员本身非常清楚自己的症状而不必说明告知; 5、病员自愿放弃医师的说明告知义务; 6、情况紧急,为抢救病员而无法先行告知; 7、根据医学目的,作出说明告知对病员不利。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合法的告知对象有哪些 告知义务的告知对象为患方,(一)成年患者本人,18岁以上的,16岁以上未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二)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三)患者的委托代理人。在这里,我们应区分患者,患者不同告知义务亦不同,将患者区分为特殊患者和普通患者,其中特殊患者包括婴幼儿患者,老年患者,特殊体质的患者,危急诊患者,这些患者需要特殊的告知,因为他们的治疗和常人不同,需要医方特殊告知。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是什么?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 1、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下或不宜向其告知的,可向其近亲属告知; 2、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意见的; 3、患者能知悉的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等。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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