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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对公合同必须法人签字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是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人即法律意义上的人,也就是法律上赋予了他人类享有的部分民事 权利和义务 。法人是组织,组织必须有人来负责,因此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称之为法人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如 合同一方当事人 是法人时,合同只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都是可以成立的。因为一个单位的公章、合同章能够完全代表一个公司,所以一份合同或者是协议,有公司盖章就足以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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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0: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