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效力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效力如下: 1、决定公司权力机构的议事规则; 2、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3、确认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职权。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哪些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3名以上的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员工代表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监事会可以推荐一人为监事会招募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公司监事会职权都有哪些 公司监事会职权范围如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监事会主席产生的方式是什么 公司监事会主席产生方式一般是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规定,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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