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精神损害后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一般是不用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因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不能单独或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聚众哄抢罪的民事赔偿 行为人犯聚众哄抢罪,造成了被害人的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的时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民事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条件: 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原告因人身权利遭受侵犯或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损害而遭受物质损失,是由被告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三、强奸罪带有精神损失费吗 强奸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但就其因强奸遭受的人身损害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有精神损失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强奸罪的被害人一般只能就其物质损失获赔。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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