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可以 |
释义 | 不是夫妻双方都同意才可以离婚。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想要离婚的,一般可以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之后,应当对夫妻二人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当时不同意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若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法院会判离婚的。采取诉讼离婚的目的,就是在对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实现由法院判决离婚的目的,而不是通过起诉离婚迫使对方同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解决 一方死活不离婚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不肯离婚,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三次起诉离婚判不离怎么办? 想要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收集好证据,再次进行起诉,或者直接上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三次都没有判离,只能说明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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