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房屋验收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未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其次是现场验收: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 凡竣工房屋,一般须做到“五通一平”,也就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高层住宅楼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室内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装修工程验收是指装修完工之后,对所装修的项目进行标准化的验收。由于装修方面的范围比较广泛,可分为工程装修验收和家庭装修验收。 首先,若室内装修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验收标准的,依照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其次,若合同未明确约定的,验收时一般按照国家执行标准。 2018年2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0-2018,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6.1.11、6.1.12、7.1.12、11.1.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同时废止。 《验收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有:抹灰工程;外墙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饰面板工程;饰面砖工程;幕墙工程;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工程;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该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7、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8、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9、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0、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1、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13、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7、其它有关资料。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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