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者变更的办理流程 |
释义 | 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或各工商所办事大厅窗口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受理和审查后,决定机构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最终发放相应的营业执照或登记驳回通知书。 法律分析 (一)营业执照变更申请,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或各工商所办事大厅窗口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进行申报。 (二)营业执照变更受理,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或各工商所办事大厅窗口对材料进行受理并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单》;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 (三)营业执照变更审查,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营业执照变更决定,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营业执照》。不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登记驳回通知书》。 拓展延伸 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者变更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者变更是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其个体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信息的行为。变更经营者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变更申请表、原经营者授权书、新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等。在办理过程中,注意事项也需遵循,如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填写申请表、注意办理时间等。此外,还需留意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的特殊规定和流程。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者变更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办理顺利。 结语 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者变更是一项需要经过一系列步骤和审核的程序。申请人需要在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或各工商所办事大厅窗口填写变更申请书,并进行申报。材料将在受理阶段进行审核,如有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发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审查阶段主要采取书面审查方式,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最终,决定机构将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相应的证件。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注意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申请表,同时留意当地特殊规定和流程。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办理顺利。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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