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待证的补助金怎么算的 |
释义 |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每个月补助四百左右 1、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可申领优待证。 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开除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其他严重破坏对象身份荣誉的。 3、申请优待证前应进行信息采集。申请人采集信息后,可通过互联网在线上提出申请,也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抚恤金有哪几种? 第一种是伤残军人的抚恤金。这一点大家都知道,伤残军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如果退役军人当中持有残疾军人证,就是伤残军人经过残疾等级评定,符合领取伤残抚恤金标准的,就可以领取伤残抚恤金。这个伤残抚恤金,每个月都会打到退役军人的卡里边,以前是打到军人的自己的银行卡,以后就可以打到优待证的银行卡。战友注意,伤残军人评定残疾等级后,主要可以享受两笔钱,一个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伤残军人抚恤金,另外一个是残疾保险金和附加残疾保险金。 第二种类型,可以享受定期补助的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这是很多战友都知道的。从2006年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纳入国家定期生活补助范围。这种设计上,身份上限定了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是指服现役期间患病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经过认证认定,可以享受带病回乡生活补助,这种需要战友自己申请。当然,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并不一定终身都会领取,当个人家庭条件改善后,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时候,可以终止享受补助的待遇。所以这里要了解到,这样一个政策不是终性的。 第三种对象是农村籍老义务兵生活补助,我们可以简单地说就是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农村籍老义务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度后,然后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这种就属于农村籍老义务兵,可以领取生活补助,是从2011年8月1日起,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到这种老年生活。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而一般军人退役是在每年的9月份和12月份,因此极有可能会在9月份统一下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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