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江西省被征地养老保险
释义
    

法律主观:
    


    被 征地 后人均农业用地不足0.5亩的均应参加 养老保险 。按照政府、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原则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为3:4:3,集体缴纳部分从土地补偿费中支付,个人缴纳部分从土地补偿费中缴纳,不足部分由个人自筹资金缴纳,政府承担部分由财政部门拨付。16周岁以下人员不参加养老保险,达到就业年龄后,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障。   被征地个人自愿不参加失地养老保险或拒绝交纳失地养老保险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2: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