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签注和三个月—签区别 |
释义 | 3个月一次签注和1年一次签注区别在于,前者只能在三个月以内的任意时间去香港一次,而后者可以在一年以内的任意时间,去香港一次。 留置后—般有几种结果 留置权行使后,有两种结果: 其一是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人可以优先受偿留置权。 其二是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的,则留置权人应当及时返还。除此之外,留置权人是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的,如果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领结婚证—定要做婚检吗 领结婚证不—定要做婚检。婚检并不是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因此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领结婚证一定要进行婚检。其实不然,我国提倡婚检,但是对于婚检采取自愿的原则,因此即使不进行婚检,也是可以领结婚证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结婚登记的双方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结婚登记的双方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旁系血亲关系。 3、结婚登记的双方均为自愿结婚。 4、结婚登记的双方均无配偶。 5、结婚登记的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港澳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户口本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填写申请表。提交工作单位意见,申请事由的证明等材料。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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