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已付清首付,却仍无购房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购房合同必须签订并付款。若首付已交但未签合同存在异常情况:1、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违规操作;2、开发商无开发资质,要求公示证或退房;3、开发商被建委暂停网签,待恢复后可签正式合同。 法律分析 要求签订购房合同并且给购房合同。 交完首付没签购房合同不正常,正常的买房流程是:定金(签订认购协议)--付首付(签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如果在付首付的时候不能签合同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开发商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开发资质,这种房子绝对不能买,如果是这样可以要求开发商公示证,没有的话,果断要求退房。 3、开发商因某种原因被建委暂停网签。这种情况,再恢复网签后,就能签订正式合同,问题不大。 拓展延伸 购房者已付清首付,却仍未签订购房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购房者已经付清了首付款项,但却未能签署购房合同,这是一个值得关注和解决的问题。首先,购房者应与开发商或房屋中介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起诉或要求返还首付款项。同时,购房者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购房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和交流记录,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机构或法庭。最重要的是,购房者要保持冷静,并与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购房者已付首付款项但未签署购房合同,需引起重视。应与开发商或中介沟通明确权益责任。如开发商违约,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寻求专业律师意见。保留证据和记录,并与相关方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权益得到保障。购房合同的签署是正常购房流程的重要环节,购房者应保持冷静,寻求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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