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多少人组成 |
释义 |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应为小区总户数的2%左右,原则上在此基础上增减一名,选出单数。业主委员会委员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具有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包括提交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文件,筹备会务,召开大会并进行选举。 法律分析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多少合适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为小区总户数的2%左右合适,原则上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名或者减少一名,选出单数。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代表,集中选举而产生。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是什么 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3、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 (1)收集、登记选票; (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 (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结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宜为小区总户数的2%左右,选出单数。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应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业主义务、具备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等。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包括提交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文件申请、会务筹备工作和召开业主大会等环节。以上是对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任职条件和成立流程的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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