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 |
释义 | (一)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决定了其在涉及物业管理领域的诉讼中它是适格的主体。《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无关的活动。因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社团组织,其职责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物业管理活动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业主委员会是适格的主体。当然,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必须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 一、不交物业费房屋可以买卖吗 1、业主不交物业费,暂时是不能卖房的,在卖房之前需要将所欠的物业费补齐才可以对外买卖的。 2、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业主如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主维护权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1、有问题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2、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 3、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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