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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常识有哪些
释义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常识有:1、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2、理赔协商的时间、范围、履行方式应当明确具体;3、因法定免责事由所产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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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