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购买重疾险后,如果被保险人被诊断出患有已存在的疾病,保险公司有可能会拒绝赔付。因此,被保险人需要提供证明自己原本就有该疾病的证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章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有权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七章第六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七章第七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因此,被保险人需要提供医学报告、检查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在购买保险之前就已经患有该疾病,并将这些证据提交给保险公司。这样,被保险人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避免纠纷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