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拘役三个月是多少天 |
释义 | 三个自然月可以出来。我们所说的拘役时间是按照自然月来计算的,具体的可以咨询看守所,他们会给出确切时间。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判处了拘役,而且是三个月,不存在其他的情形的话。那么,就需要执行三个月。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一、管制与拘役的区别缓刑与拘役的区别 刑期不同: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2、执行方式不同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3、刑期计算方式不同,管制的刑期: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起诉期限是多久 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有例外就是,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只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能起诉;非终局裁决: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间开始那日不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节假日指法定节假日,比如星期日、国庆节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内部规定的放假或者休息日不在此限。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比如,期间本应在10月1日届满,但10月1日、2日为法定国庆假日,那么10月3日为期间届满日。节假日如果不在期间的最后一日,而在期间的中间的,仍应计算在期间之内。比如,期间以10月3日为届满日,虽然中间有国庆节,但计算期间并不扣除10月1日、2日,仍以10月3日为届满日。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起诉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三、刑事案件如何计算期间 1、刑事案件期间计算分不按月和按年两种: (1)、以月计算的期间,自本月某日至下月同日为一个月;期限起算日为本月最后一日的,至下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下月同日不存在的,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半个月一律按十五日计算。 (2)、以年计算的刑期,自本年本月某日至次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为一年;次年同月同日不存在的,自本年本月某日至次年同月最后一日的前一日为一年。以月计算的刑期,自本月某日至下月同日的前一日为一个月;刑期起算日为本月最后一日的,至下月最后一日的前一日为一个月;下月同日不存在的,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最后一日的前一日为一个月;半个月一律按十五日计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二百零二条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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