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登记人员的权力与义务 |
释义 | (一)失业登记人员可享受以下权利: 1、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2、参加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3、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4、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登记人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向失业登记机构反映积极求职情况; 2、积极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岗位,并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培训和各类就业促进项目; 4、接受和配合地区就业援助员关于失业登记人员求职活动,求职意愿,参加培训等情况的调查; 5、失业登记有效期满仍未就业的,应及时办理续登手续。 一、辞退员工后办理失业金可以吗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所以,被单位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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