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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释义
    主动提出离职一般没有补偿金,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违法或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的,标准为每工作年限赔偿两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按劳动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些规定保障劳动者权益。
    法律分析
    一、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正常情况下主动申请离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其主动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即: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对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都有耳闻,那么二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如下:
    赔偿金是指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合同终止。
    三、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会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的,国家之所以规定了此项条例也是为了保障每一位劳动者的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有所区别,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相应月工资的倍数。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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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1: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