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由谁设立 |
释义 | 行政强制由法律设立。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明文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仅在法律尚未进行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可以依法在一定的范围内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一、司法解释扣押物品有哪些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中扣押物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法律依据是《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经济特区法规是如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 经济特区法规由经济特区的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三、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 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的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当中是明确的规定了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是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或者以基金、会费等名义的收费、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等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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