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量刑处罚 |
释义 |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量刑处罚 1、法院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引诱少女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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