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构成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上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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