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借款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结婚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且夫妻之间如果因为生活中的某些原因有欠款行为的,一般应当夫妻之间共同承担,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七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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