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处罚标准?
释义
    行为人构成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属结果犯,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由于行为人非法窃听行为而致使窃听对象伤、亡、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国家政治利益等情形。
    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考虑到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非法获取和持有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国家的保密制度,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犯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所谓“国家秘密”,在《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已有明确规定,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分为三级:绝密、机密、秘密。这里所说的“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非法手段秘密取得国家秘密的行为;“刺探”,是指行为人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非法探知国家秘密的行为;“收买”,是指行为人以给予物质利益的方法非法得到国家秘密的行为。对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实践中应当注意,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窃取、刺探、收买情报是为了提供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应当以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是指根据国家保密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该持有而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和用途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并且标明为绝密、机密两个密级的文件、资料,不包括秘密一级的文件、资料。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其他物品”,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被确定为国家绝密、机密的物品,如被确定为国家绝密或者机密的先进设备、高科技产品、军工产品等。所谓“拒不说明来源和用途”,是指在有关机关责令说明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物品的来源和用途时,行为人拒不回答或者作虚假回答。对于构成此罪的,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等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近几年来,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采用非法手段窃取、刺探政治、经济情报和个人隐私的情况时有发生,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也越来越严重。
    二、考试作弊出现在哪部法律中
    考试作弊出现在我国刑法当中。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考试作弊刑法怎样量刑
    考试作弊刑法量刑具体如下: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犯罪提供作弊设备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0 15: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