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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徐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以及流程
释义
    1.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提供申报材料;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受理后,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对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将核实、盖章后的...3.街道办事处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区民政部门;4.区民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按规定进行审核,出具家庭收入核定证明,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2.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
    3.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作为独立家庭进行申请。申请家庭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享受低保、特困待遇证件复印件(验原件)或证明;
    4.反映家庭收入、住房、财产情况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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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6: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