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丢了可以补开吗 |
释义 | 一、事故认定书丢了可以补开吗 1、事故认定书是可以补的。如果经过核查后道路的交通事故是存在的,那么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予以受理,制作受案的登记表;经过核查之后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确实存在,或者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范围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责任认定书签字注意哪些事项 责任认定书签字注意以下事项: 1、事故认定书上所描述的情况与实际状况是否一致,如果不符,可以要求更正; 2、按照规定,在签收交警送达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时,虽然签上了名字,但并不代表就是同意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只能证明收到了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