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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释义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1、对拘留、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行政许可证和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以及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9、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
    10、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一、行政复议管辖类型:
    1、一般管辖与特殊管辖;
    2、隶属管辖与同级管辖;
    3、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4、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
    二、行政复议的申请:
    1、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2、申请复议应符合法定条件;
    3、申请复议应符合法定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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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