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 中的诉讼 代理 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 诉讼 活动的人。因代理权的不同可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且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 行诉讼。 诉讼代理人又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