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签订后交付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的需要依约履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交付产品质量要求不明确需要协商进行补充、订立补充协议,双方达不成补充协议可以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