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以不登记不允许进入小区为由不允许业主回家报警 |
释义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可投诉至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相关部门应积极处理,解决问题,保障业主的生活环境。《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违反者需承担责任。地方政府房地产行政部门应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投诉。 法律分析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拓展延伸 物业限制业主进入小区并阻止报警:权益受损的业主面临困境 物业限制业主进入小区并阻止报警,这种做法导致业主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进而使他们陷入了困境。业主作为小区的合法居民,应当享有回家的权利,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寻求帮助。然而,物业以不登记不允许进入小区为由,限制了业主的自由出入,并且阻止他们报警。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增加了业主在紧急情况下面临的风险和困难。业主们应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需要物业方面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小区的安全与和谐。 结语 为维护业主权益,当遭受物业侵害时,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相关部门应积极处理,解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生活环境。《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使用人须遵守约定,否则需承担责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投诉。物业限制业主进入小区并阻止报警,损害了业主权益。业主应维护自身权益,物业方面需尊重业主合法权益,确保小区安全与和谐。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