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对方保险公司赔了误工费,公司还应该发工伤期间工资吗 |
释义 |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算工伤误工费,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亦可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算工伤误工费,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偿。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伤期间是否应该享受全额工资待遇? 在工伤期间,是否应该享受全额工资待遇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通常会有一定的调整。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雇主有责任为工伤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经济赔偿。另一方面,工伤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可能会导致工资收入的减少。因此,一般情况下,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可能是按照一定比例发放工资或者是享受一定的工伤补偿金。具体的工资待遇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进行具体解释和执行。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特定情形下,才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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