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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期间,在公司门口发生意外,是否算作工伤?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期间,发生的意外才能算作工伤。因此,在公司门口发生的意外,如果不是在工作时间内,不属于工伤范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工伤预防、工伤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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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