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劳动者在工作时发生工伤,导致残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残疾等级,并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医疗费用。但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赔偿标准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综合考虑,以合理补偿劳动者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对因工伤、职业病致残或者死亡的职工给予相应的保障和赔偿。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因工作所致的疾病和意外事故造成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残疾等级给予下列经济赔偿:(一)一级残疾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的60个月金额;(二)二级残疾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的48个月金额;(三)三级残疾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的36个月金额;(四)四级残疾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的24个月金额;(五)五级残疾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的18个月金额;(六)六级残疾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的12个月金额;(七)七级残疾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的6个月金额;(八)八级残疾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的3个月金额。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五)》:对用人单位不按国家规定投保工伤保险的,与未经保险公司确认的用人单位没有投保工伤保险的行为作为“过失致人重伤和死亡罪”的根据。当本案中劳动者因为工作所致的意外事故致残时,未投保工伤保险的单位也应对其责任负担。 总之,在劳动者工伤致残后,劳动者应当获得合理的赔偿,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并按规定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