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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名买房协议一定要律师写吗
释义
    法律分析:借名买房行为极其容易无效,即便是有律师参与,亦不能绝对没有风险。能不做就不做。首先要调查实际出资人,名义购房人的基本状况,如是否结婚,名下债务等。可能会导致他人主张权利,影响房屋权属。
    法律依据:1.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2. 且根据《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第十条借名买房的认定和处理:借名人以出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可以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出名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所以,借名买房案件中的诉讼请求,一定是要求法院判决房屋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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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