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变更条件: 拥有房屋所有者自愿把房屋所有权赠与他人(受赠人)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注: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办理材料: 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办理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到房管局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