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杭州房产过户流程及所需文件 |
释义 | 杭州市赠与房地产权属需提供申请表,个人转让须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转让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受让人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律分析 杭州市在赠与房地产权属时,需要提供《杭州市的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如果是转让人为个人的,还需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转让人是单位,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果是其他单位的,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如果受让人是个人的,应该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受让人为单位的,企业应该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拓展延伸 赠与杭州房产:权益转移的步骤和必备文件 赠与杭州房产涉及权益转移的步骤和必备文件。首先,双方当事人应签订赠与协议,明确房产赠与的意愿和条件。其次,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接下来,前往杭州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应费用并提交所需文件。交易中心将进行审核,并在满足条件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明文件,完成房产赠与的权益转移过程。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完成赠与杭州房产的手续。 结语 赠与杭州房产涉及诸多步骤和必备文件,包括签订赠与协议、准备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办理过户手续,并领取新的房产证明文件。具体流程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完成赠与杭州房产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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