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高院重婚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如果行为人基于某些合理的依据,如认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与第三人结婚的,不构成重婚; 2、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如果无配偶的人受有配偶的人欺骗,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无配偶的入不构成本罪,而由有配偶的人单独构成重婚罪; 3、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4、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5、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建立事实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