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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起诉需双方共同出庭吗?
释义
    起诉离婚一般要求双方出庭,但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庭也可接受。离婚案件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规定,如感情破裂、家庭暴力等情形。地域管辖方面,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离婚一般要求当事人到场,而诉讼离婚则原则上要求双方都出庭。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必须双方去吗
    1、起诉离婚一般是必须双方去的,因为离婚案件是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有其特殊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不能正常表达其意思表示的,并且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1、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包括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然而一般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由于需要了解清楚双方是否是真实意愿想要离婚,因此必须要当事人到场才行。但在诉讼离婚中,情况就有可能比较复杂了。至于此时起诉离婚双方必须到场吗,法律中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但原则上还是需要双方都出庭的。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一般是必须双方去的,因为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具有特殊性。但如果当事人不能正常表达意思,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出庭。关于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至于起诉离婚应向哪里提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也有例外情况。总之,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必须到场;在诉讼离婚中,原则上双方都需要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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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