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缓刑期间私自外出的,可以查到。即如果当事人使用了身份证的,缓刑期间私自外出的能查到。被判缓刑的人不遵守相关的缓刑规定,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缓刑。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私自外出是否能查到 二、不遵守相关的缓刑规定的,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缓刑。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不可以去外地。缓刑期间要离开居住地需要到司法所报告获得批准后,才能离开。如果私自离开情节恶劣的有可能会被报到人民法院审查后撤销缓刑措施,重新收监。而且现在的实名信息下,想查一个人的活动轨迹还是十分容易地,不怕现在没事,就怕有关部门过后追责,很容易就能获得缓刑人员的违规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