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章是否是合同有效性的标志? 企业公章的效力范围比企业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较广,企业公章可以对社会各级往来事务承担信誉行为,而企业合同专用章只能用于该企业对外签订合同专用。在大多的公司只有公章而无合同专用章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盖公章也是可以的。 公司合同专用章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假公章签合同,是否属于诈骗 利用假公章签合同是一种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处罚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