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
释义 | 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付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交付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责任保证期、双方合作等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目标;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建筑工程钢筋工合同的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主要条款有: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 (2)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所指向的对象。没有标的,或者标的不祥,合同的权力义务失去所指,则合同不能成立。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行为、智力成果、科研项目等。标的是物的,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3)数量:数量是指数字方式和计量单位对合同标的进行具体的规定,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等的尺度。(4)质量:质量是指度量标的的标准,是指成分、含量、尺寸、浓度、性能等表示合同标的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形象的状态。 (5)价款或酬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工程因故终止项目如何索赔 工程因故停工的,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工程款支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工程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