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际标准是一种强制标准。 制定(包括修订,下同)我国标准应当以相应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为基础。 对于国际标准中通用的基础性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应当优先采用。 采用国际标准中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保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物的生命的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除非这些国家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而对我国无效或者不适用。 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分为等同采用和修改采用。 等同采用,指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相同,或者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相同,只存在少量编辑性修改。 修改采用,指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技术性差异,并清楚地标明这些差异以及解释其产生的原因,允许包含编辑性修改。修改采用不包括只保留国际标准中少量或者不重要的条款的情况。修改采用时,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文本结构上应当对应,只有在不影响与国际标准的内容和文本结构进行比较的情况下才允许改变文本结构。 法律依据: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第六条 采用国际标准时,应当尽可能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对国际标准进行修改时,应当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控制在合理的、必要的并且是最小的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