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抢夺一千至三千元以上,符合数额较大标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符合数额巨大的标准,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抢夺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符合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