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能确认劳动合同(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表现情形有哪些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怎么理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权应归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不应由调解程序来解决。在提出办理退休缺劳动合同之前,若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必须要由人民法院审结案之后,该请求才有可能会被受理。 三、劳动合同无效由哪个机构确定呢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