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监外执行期间上班? |
释义 | 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但在执行期间,罪犯不得上班,需接受社区矫正并定期报告情况,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如果罪犯不符合条件、违反规定或执行情形消失,应及时收监。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需通知相关执行机关。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得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执行期间不计入刑期。脱逃期间和死亡时,执行机关有相应的通知和处理要求。 法律分析 监外执行是不可以上班的。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应接受社区矫正,定期去报告自己的情况,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拓展延伸 在监外执行期间是否可以继续上班? - 就业权利与监外执行的平衡 在监外执行期间,是否可以继续上班涉及到就业权利与监外执行的平衡问题。监外执行是一种替代刑罚的方式,旨在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恢复正常生活。然而,监外执行也需要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对于能否在监外执行期间上班,需要综合考虑罪犯的犯罪性质、危险性、社会风险评估等因素。如果罪犯表现良好,具备工作能力,并且工作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那么允许其在监外执行期间继续上班,有助于其重新融入社会、重建自我价值。然而,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罪犯不会滥用上班权利或再次犯罪。因此,在监外执行期间上班应该是一项谨慎而慎重的决策,需要平衡罪犯的就业权利和社会的安全利益。 结语 监外执行,作为一种替代刑罚的方式,旨在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对于能否在监外执行期间上班,需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危险性和社会风险评估等因素。如果罪犯表现良好,具备工作能力,并且工作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可以考虑允许其在监外执行期间继续上班,以促进其重建自我价值。然而,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罪犯不滥用上班权利或再次犯罪。在监外执行期间上班应慎重决策,平衡罪犯的就业权利和社会的安全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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