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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抢劫假药品是否构成既遂罪?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和主体条件。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将财物强行抢走的行为。暴力指的是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其他方法则是指除暴力胁迫外使被害人无法反抗的手段。年满14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法律分析
    是属于的既遂标准,这不以假的还是真的来考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拓展延伸
    抢劫假药品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抢劫假药品的刑事责任的界定涉及多个因素。首先,抢劫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而假药品是指未经合法授权,制造、销售或者流通的伪劣、假冒的药品。在刑事法律中,抢劫假药品可以构成既遂罪,即犯罪行为实现了预期的目的。刑事责任的界定主要考虑抢劫行为的主观恶意、犯罪手段的危险性、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对被害人的损害程度等因素。法律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来判断罪责的轻重,并依法予以相应的刑罚。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抢劫假药品的刑事责任界定需考虑行为主观恶意、犯罪手段危险性、社会危害程度和被害人损害程度等因素。根据具体案情,法律将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来判断罪责,并给予相应刑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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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6: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