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职员工被辞退如何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分情况而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如果是用人单位在此情形下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医疗期解除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辞退员工补偿金几个月 辞退员工补偿的月份是按照工作年限计算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辞退的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辞退的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 1、辞退员工需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4)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2、辞退补偿给付标准 (1)一般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辞退赔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特殊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辞退员工无需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1)并非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均需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辞退补偿金即可辞退: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员工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